1  设备和人员情况
  1.1  制氢站包括水电解制氢装置、干燥装置、中压氢气储罐等设备。
  1.2  建筑为一字型建筑,氢气储罐布置于制氢室西侧;属于一级爆炸危险。
  1.3  在此工作人员主要为运行值班人员和临时检修人员。
  2  预想火灾事故和其它危险
    制氢站的氢气输送管道、法兰破损或检修时发生火灾,爆炸燃烧,在未采取措施时,盲目灭火,造成第二次爆炸事故,造成人员伤亡。
  3  单位自救措施
  3.1  运行或检修人员在发现氢气泄露时,按规程截断有关阀门,并采取必要的停电措施,防止发生爆炸,使事故扩大。
  3.2  在氢气发生泄露出现可能不能控制的趋势时应立即通过119电话报警,公司消防队到场后,应采取隔离措施,设置警戒区,利用水枪驱散氢气,使氢气在空气中含量降至1%以下。
  3.3  如燃烧爆炸已经发生,专职消防队应首先采取抢救人员措施,同时采取利用水枪驱散氢气等措施,防止第二次爆炸。
  3.4  防止火势蔓延,主要利用消防水灭火。
  4  灭火措施
  4.1  值班或检修人员自救,用灭火器材灭火同时拨打“119”向消防队报警。
    4.2  消防队出动救火,首先采取冷却设备措施,防止第二次爆炸,利用水枪驱散氢气,在水枪保护下采取工艺灭火(如隔绝阀门等)。
  4.3  进入火场避免撞击、破拆打出火花。
  4.4  所有投入战斗的消防车均使用消防栓供水。
  4.5  请求定州市消防部门支援。
  5  供水计划
  5.1  利用室外附近的消防栓或水塔取水。
  5.2  运行部门派专人监视消防泵房设备的运行情况,保证消防设备安全稳定运行。
  6  人员疏散方案
  6.1  动员周围无关人员迅速离开现场,设置警戒线,
  6.2  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,协助抢救遇险人员。
  6.3  氢站值班人员在接到撤离命令后立即撤至#2冷却水塔西侧空地集合,设备部当值运行班班长负责清点人员并向火场总指挥汇报情况。
  7  灭火器材
  7.1  干粉灭火器、1211灭火器;
  7.2  水罐消防车、干粉消防车、救护车等。
  8  火场组织指挥
  8.1  火灾初期,由生产现场领导指挥职工灭火
  8.2  专职消防队到场后,生产现场领导应立即向消防队报告火灾情况,由消防队指挥抢险灭火。
  8.3  定州消防支队指挥车到达现场后,应迅速成立指挥部,支队到达现场最高领导为总指挥,公司管理部协助调集公司内部消防力量、工程技术人员,协助公安消防部门灭火。
  9  警卫措施
  9.1  发生火灾时,公司警卫队应立即组织警卫力量迅速到达现场,根据现场领导的要求迅速组织人员疏散,布置警戒线,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入内。
  9.2  火灾扑灭后,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进入现场,并对允许进入现场的人员严格登记,保护好现场。